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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从严管理中层干部使用

【信息时间: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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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从严管理中层干部使用,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

优化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中层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对全县股级中层干部的管理权限、职务任免程序和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优化,确保了中层干部使用的严谨、民主、科学。

明确用人权责。制定《海安县“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把握方向、调整动议、干部提名、组织酝酿、方案审查、集体决策、监督把关等7个方面对中层干部使用的权责进行细化,明确权力界限,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职数管理。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凡需配备中层干部的首先要进行职数申请,对单位中层职数超过“三定方案”的坚决不予审批。

落实日常监管。通过半年一次的“一把手”履行党建责任情况专项述职、每年一次党委(党组)书记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及对党政负责人的 “三责联审”和股级职数使用专项督查,全天候对各单位的中层干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