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和县安监局三方联动,对全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重点对全县各区镇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4〕137号)、《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通安监〔2014〕221号)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责任体系、机构设置、监管力量、安全投入、人员素质等。督查采用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暗访抽查、调阅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多种方式实施。
通过深入一线调查,对全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进行了多渠道、全方位的了解,真实掌握了全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现状,为持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