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海安县编办“三重三确保”,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重宣传,确保思想上警惕。及时传达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加强对水、电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应急救护知识、自救知识、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办安全用水、用电的良好氛围。
重落实,确保行动上作为。迅速行动,对办公环境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决整改查出的问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全办同志的应急处置能力。
重问责,确保制度上保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厉问责制,将“注意安全,从小事做起”形成全办人员的思维定势,做到“人走关灯关电”;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全办安全情况,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