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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三个同步” 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信息时间: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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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机构编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启动以来,海安县编办始终把形成机构编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作为总体目标,以“四清两对应”为根本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做到了“三个同步”。
一是单位自查自纠与县编办跟踪指导同步推进。县编办在各单位自查自纠过程中主动参与、主动跟踪,做好了指导工作。对业务不熟的单位实行上门辅导或电话指导,从技术支持、工作流程到具体填报口径均做到全方位解答。
二是实名制信息系统与信息采集数据同步更新。在进行机构和人员信息采集时,要求各单位同步将本单位实名制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对照、更新。通过同步更新,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时效性,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动态管理。
三是数据统计分析与建立机构编制台账同步进行。着眼于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核查中,还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机构编制的现状、问题、对策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海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历史沿革库等台账资料,为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海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