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近日,海安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整改计划。海安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单位编制数、实有数、超编原因、整改措施等,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推进整改消化。海安县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整理归类,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围绕消化任务重的地区和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海安县通过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名制管理证年审制度、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验证等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构建科学管理、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海安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