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海编办﹝2014﹞31号)安排,海安县编办开展了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采集初审工作。
为了保证初审工作取得预期的工作效果,海安县编办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努力:
一是打牢基础。通过查阅档案、对照实名制信息系统,将全县各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进行梳理,作为审核的基本资料和依据;梳理信息采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查阅文件和请示上级,制定解决方案,为做好审核工作做好资料准备。
二是科学分组。将全办人员进行科学编组,根据信息采集表中不同的内容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分工,由行政科和事业科对机构基本信息、内设机构信息、台账信息等进行审核;由登记局对人员信息、编外人员信息等进行审核,提高审核的效率。
三是加强培训。对参加信息采集初审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让每名同志都掌握信息采集表的填写方法、要求,了解每个指标在填写时可能遇到的情况和处理方法,确保审核的准确性。
四是加强服务。按照初审时间安排表为各机关事业单位亲自做专门的“一对一”培训和问题解答;还公开机构编制核查交流热线,第一时间解答各单位核查中遇到的问题,为核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