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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被表彰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信息时间: 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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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积极做好拥军工作,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近年来,海安县编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双拥工作氛围,大力宣传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生动事迹,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浓厚氛围;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双拥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走访慰问;发挥职能优势,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为海安创建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海安县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