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安县委、县政府“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示范县创建要求,海安县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惩防体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县编办把“三清”示范县建设坝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参与“三清”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争当“三清”示范县建设先行单位。
二是注意宣传发动。县编办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三清”示范县相关文件,大力宣传“三清”示范县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先进经验,进一步营造范围、凝聚共识,调动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建设“三清”示范县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编办结合自身实际,把“三清”示范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将“三清”示范县建设列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评的重点,并建立相关监督制度,确保每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