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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四项举措 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

【信息时间: 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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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海安县编办采取四项举措,切实管住管好管好机构编制,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全县区镇、部门机构编制干部业务培训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地把握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我县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将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编印成册,提升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海安县编办以“管理证、沿革库、信息系统”为依托,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基础。各单位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海安县编办认真审核,及时办理系统调整手续。每年对实名制管理证进行年检,作为编制单位财政预算的唯一依据。建立完善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历史沿革库、职数使用沿革库等,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三是坚持源头管控。海安县编办建立年度编制使用计划预算制,从源头上管住管好编制。海安县编办研究分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状况,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根据总量控制、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年度减员情况,提出全县编制使用计划的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编制的使用,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切实把好财政供养人员的“入口关”。
四是加强跟踪问效。海安县严控新增机构编制,各单位申请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时,需同时明确履职目标,编办定期对重大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履职目标进行跟踪问效,并根据其履职情况进行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职能有转有变、机构有设有撤、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办法,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将有限有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事业倾斜。
 
 
(海安县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