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

树立“三在”作风,落实“三在”要求

【信息时间: 2014-05-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海安县编办召开月度工作例会,传达落实县委机关效能建设暨主要负责人“四个不分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县编办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办人员努力树立“三在”作风,落实“三在”要求。一是要树立“在工作”作风,落实“在岗”要求。全办同志要增强纪律观念和时间观念,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时间的落实。二是要树立“在努力”作风,落实“在行”要求。全办同志要立足岗位,不断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在自己的岗位上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三是要树立“在奉献”作风,落实“在状态”要求。全办同志要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振奋工作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奉献经济社会建设大局。
海安县编办负责同志还要求全办人员要以提升机关作风为契机,对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对标找差,强势推进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落实,力争在年中绩效考核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