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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三坚持”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信息时间: 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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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安县编办坚持业务工作与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提升工作水平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开创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县编办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分散学、轮流讲、互相学的方式,利用法规文件、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学习。坚持把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观察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改进工作的新措施,打造一支学习高效、业务过硬的机构编制管理队伍。
二是坚持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县编办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确定课题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主动深入一线调研,摸清相关情况,做好相互沟通,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破解矛盾和难题打好基础。使调研成为推进工作创新、提升工作层次的有效途径。
三是坚持政策灌输,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县编办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网络媒体,积极宣传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编制就是财政”的观念,把机构编制工作当作减轻财政负担、增收节支的有效手段。从加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着手,严格控制超编进人、逆向调动,进一步巩固机构编制源头性作用,切实发挥好机构编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体制机制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