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海安县编办健全并执行便民服务五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同岗替代制。
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办事的编办工作人员,必须负责答复、办理或者引导转办。一次性告知制,负责经办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和所需提交的材料。限时办结制,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必须在法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完。否定报备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办理时,应当登记备案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同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同岗替代制,同一岗位明确AB岗,A岗不在位时,由B岗承办人及时顶替。
通过进一步健全具有本办特色的服务制度体系,同时采取公开公示、监督推进、考核保障等措施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海安县编办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升了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