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编办认真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突出“四个强化”,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要求,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力度,做到督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利用各级机构编制网站和县平面媒体,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增强社会监督力度,提高社会公信度,扩大宣传途径,增强宣传效果。
三是强化服务。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指导,详细制作工作流程图,说明工作方法,方便日常工作的开展;对于问题集中、突出的部门,我们采取上门服务的方法,面对面地帮助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强化协调。积极与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共同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