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服务承诺制,将“三亮三评三比”作为编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三亮”:一是“亮标准”。通过编办网站、报纸、工作汇编等,向服务对象亮出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办事程序等信息,亮明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等,方便服务对象和群众。二是“亮身份”。党员身份在工作岗位上公开亮相,通过摆放桌牌形式公开亮出姓名、职务、职责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亮承诺”。结合工作任务和工作分工,通过制作承诺牌、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比”:一是“比技能”。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比、学、赶、超”的意识,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比作风”。比事业心、责任感,比工作态度,比工作纪律,比工作成效等。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比业绩”。在工作中,比任务完成情况和推动工作开展的成效,看谁进步快,看谁亮点多,看谁贡献大,看谁办实事好事多,看谁是群众满意的优秀标兵。
“三评”:一是“群众评”。邀请机构编制干部、服务对象代表等,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开展评议活动。二是“党员评”。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集中座谈等形式,开展党员互评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三是“领导评”。领导在肯定成绩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