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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四步走”全面开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信息时间: 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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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和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近日,海安县编办全面开展2013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一是吃透精神,精心部署。根据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统计对象、工作要求和报送时间。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统计。县编办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开展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前首先要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内的机构编制实有数与核定数相一致,在编人员、领导职数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三是认真审核,按时上报。为完成好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县编办安排专人负责年报数据工作,及时收理、审核、汇总各机关事业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按要求将数据录入系统,并按时上报市编办。
四是强化运用,优化管理。县编办认真分析各单位机构编制数据,形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报告,提出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工作举措,努力化解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