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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信息时间: 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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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更好地履行民政部门在新形势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海安县编办主动服务,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在各区镇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增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落实民政工作职责。坚持每区镇至少建立1所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是强化人员配置,推进能力建设。结合各区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常住人口规模、民政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基层民政工作管理服务人员,承担社会救助、老龄工作、社区建设、减灾救灾、双拥优抚、民政会计等管理服务工作。各区镇从事民政管理服务在编人员不得少于2名;区镇民政公益服务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一般每区镇3-4人。
三是规范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百姓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各区镇民政管理机构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到位。
 
              (海安县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