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近年来,海安县编办创新“四举措”,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机构编制意识。海安县编办积极通过机构编制网、机构编制QQ群、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三责联审”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机构编制知识,提高了机构部门的认知度,增强了各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责任意识。
二是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实效。海安县编办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创新建立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跟踪评估、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事业单位履职评估、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等多种督查方式,经常性开展督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加大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力度,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监督检查成果。海安县编办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机构编制年检、财政发放工资人员资格验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通补贴审批等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联动,使部门监督与机构编制业务监督相结合,降低监督成本,最大限度避免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水平。海安县编办认真开展周学习工作,深入学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不断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主动掌握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准备把握监督检查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分析研判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