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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积极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信息时间: 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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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安县编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开展,提升了机构编制的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部门内部联动。县编办定期召开周学习例会、部门办公会,使各项工作做到底子清、数据准、问题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明确阶段目标,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联动。县编办先后制定《股级(相当股级)职数使用审批管理办法》、《进人控编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组织、人社部门以编办批准的机构编制事项为依据,在编制数和职数限额内调整人员,编办对此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有效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前置化作用,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联动。财政部门把县编办核定的实有人数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作为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之一,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年检出具的年检结果证明,作为编制单位人员经费预算的依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是人员工资核定、支付的依据。

四是加强与纪检部门协调联动。县编办通过把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通补贴审核的“第一道关,提供财政发放工资名单核对等工作作为抓手,积极加强与纪检部门的联动,加强了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