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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三项举措规范中层职数管理

【信息时间: 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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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数管理,海安县编办规范中层职数核定标准,强化动态管理,有效预防超职数、超规格配备中层干部问题。
一是规范中层职数的核定标准。海安县编办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数核定工作,明确职数核定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核定中层职数,从源头上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中层职数管理。
二是规范中层职数的使用流程。机关事业单位配备中层干部时,需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职数使用申请。编办主要围绕中层干部任免是否规范、是否在规定限额之内配备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出具《职数使用通知单》。
三是规范中层干部的任免程序。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凭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职数使用通知单》,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并报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备案,确保中层干部任免的规范有序。
 
                       (海安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