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海安县编办结合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年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严明纪律。县编办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部门相关年检的时间、步骤、程序等,对未按要求和时限进行年检的单位,县机构编制部门将暂缓受理其机构编制审批、核准等事项,县财政部门将暂缓编制单位人员经费预算,10月份开始暂缓发放工资。
二是统筹安排,严格审核。在年检过程中,县编办认真做好服务和指导,严格审核各部门的实名制信息,确保准确,并及时更新打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同时,根据年检情况,县编办出具年检结果证明,作为编制单位人员经费预算的依据。
三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县编办将以此次年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证的效用,保证机构编制部门的源头地位,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