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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多措并举努力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信息时间: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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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安县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一是深化改革,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海安县编办将深化改革作为第一要务,全力加以推进,切实解决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近年来,通过精心组织,海安县顺利完成了县政府和镇机构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加强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政府职责。按照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推进“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加快重点中心镇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监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行政监察”的原则,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深化文广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要求,理顺局台关系,推动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创新管理,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按照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的总体要求,海安县编办着眼于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服务保障功能。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为抓手,严格执行《进人控编通知单》和《股级职数使用通知单》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建立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股级(相当股级)职数使用信息库》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历史沿革库》,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实现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制度,按照“先计划后使用”的原则,统筹使用有限的编制资源,增强了编制使用的严肃性、计划性和科学性;以履职目标为抓手,加强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跟踪评估,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的履职水平和履职效果,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实现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三是建章立制,加快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近年来,海安县编办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完善,出台了海安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工作年度百分考核办法、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规范,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证、《进人控编通知单》、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综合制约机制健全,出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公开问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综合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