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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为深化文广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信息时间: 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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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海安县编办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广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新时期文化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优化调整机构设置。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做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财务分离。将广播电视事业机构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分开设置,组建海安县广播电视台,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保留“海安人民广播电台”、“海安电视台”呼号。归并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设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版权局”、“文物局”牌子,统一履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等行政管理职能。
二是强化文化综合执法。撤销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海安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和在广播电视台事业科挂牌的“海安县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大队”,建立“海安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从而实现文化市场监管“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进一步净化文化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
三是理顺广电网络体制。贯彻“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组建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将经营职能从机关事业单位剥离,逐步实现单位性质转变、劳动关系转换、产权结构转型,形成有活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实现广电网络转企改制后的规范化、集团化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