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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推行“一把手”承诺制 狠抓编外用工长效管理

【信息时间: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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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海安县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清退编外临时人员。在清理清退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并遵照历史现实,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保留了部分编外人员。为进一步强化编外用工长效管理,有效预防遏制擅自使用编外临时人员,海安推行编外用工“一把手”承诺制,全力构筑编外用工“防火墙”,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签承诺书,立“军令状”。为巩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人员清理规范工作成果,海安县编办组织全县80多家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就编外用工问题向县编委签订《编外用工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擅自使用编外临时人员,对现有编外保留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制订逐年消化计划,做到“只减不增”,用工规范合法……通过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意识。   
二、续延承诺,传“交接棒”。鉴于相关区镇、部门负责人调整变化,海安县编办为保持编外用工的延续性,确保编外临时人员管理工作承前启后,近期,海安县开展了新一轮《编外用工承诺书》续签工作,将续签的承诺书和各单位编外保留人员花名册发至各单位重新核对,人员减少的单位重新填写花名册,切实保证了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连续性、长效性。
三、狠抓督查,筑“防火墙”。在续签编外用工承诺书的过程中,将各单位承诺书中所保留的编外人员重新张榜公示,接收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举报。将签订的结果形成报告报送县主要负责人,同时将编外用工承诺书签订内容列入领导干部“三责联审”机构编制督查的主要内容。对编外用工签订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所在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反馈,切实加强对编外用工承诺书签订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