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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以履职目标为突破口 实现机构编制动态调整

【信息时间: 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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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以履职目标为突破口,建立起“部门事前承诺,编办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一是部门高点定位,明确履职目标。各部门在申请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时,主动提出机构编制调整后的履职目标。编办按照“围绕职能,高点定位”的原则,审核部门履职的预期工作目标,指导部门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高标准、高要求的履职目标。
二是编办跟踪问效,评估履职效果。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后,海安县编办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部门是否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到位,是否全面准确履行职能,重点对部门履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确保各项履职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进行动态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海安县编办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完成情况,形成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评估报告,及时向编委会报告,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实现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推动部门规范履职和积极履职,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