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海安县编办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十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规定和狠抓工作落实三个方面对机关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具体包括:加强调查研究、扎实服务基层、改进会风文风、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廉洁从政等规定。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县编办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高标准、严要求地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要结合各项规定要求,对本办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对照梳理;要建立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用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要认真开展机关作风隐患点排查,对自身存在的、可能影响作风建设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自查自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定期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