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不断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干部诚信建设,积极以诚信服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际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在相应范围向社会公开。
二是积极推行服务承诺。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坚持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工作制等相关制度,定期对本办各科(局),各镇、各部门机构编制干部承诺兑现事项进行考核,确保承诺事项言而有信,不打折扣。
三是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讲诚信守信用教育,通过讨论座谈等活动,使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了解国际和国内信用建设发展趋势,认清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诚信就是编办的生命”等理念。
通过诚信建设,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