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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编办健全四项机制保障教育发展

【信息时间: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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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着力健全四项机制,为促进海安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健全教师队伍招录机制。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总体原则下,海安县编办围绕满足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保证紧缺学科的需求,同时又立足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新教师招录计划。
二是健全教师队伍流动机制。海安县编办在全县教师流动中始终坚持编制控制、精简高效、学科配套、竞争择优、自愿流动与组织调配相结合、向缺编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等原则,对教职工流动的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均作了明确规定;同时,结合民办学校规范为公办学校,该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了县城区义务教育各学校教职工资源的均衡配置工作,以确保良性的教师区域交流促进教育公平和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健全农村教师扶持机制。海安县编办与县教育局联合制定政策,加大面向农村基层的定向培养、定向招录力度,通过签合同、订协议等手段,明确新招录的教师首先要到偏远学校任教。同时,建立常规性的渠道和机制,有计划、按批次、定年限,轮流从县城学校选配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并在职称评聘、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四是健全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机构编制、人事计划与财政预算管理等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由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中小学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意见,严格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各部门的有机协调,互相联动,实现编制、人员、岗位的协调管理,共同做好教育布局调整、教育资源优化、师资合理配置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