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海安县编办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紧贴全县工作大局,积极促进和保障海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牢牢把握当前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时期“打好新征程七大战役,实现新时期七战七捷”这条主线,服务大局,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
二是树立“效益”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实行动态调整,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上。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运行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保障急需强化职能和充实力量的部门(镇),使机构编制资源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达到配置科学合理,为“七大战役”提供编制支撑。
三是树立“创新”意识,把工作的突破点放在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主动谋取新作为上。统筹考虑宏观形势和海安实际,立足现实并着眼长远,在总结和继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改革的重点趋向和总体要求,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县镇机构改革、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做到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服务。